利农设施农业
我市《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决定》出台后,形成了齐抓共管、有序推进的良好氛围,取得很大的成效。
市九三学社调研后认为,在我市现代农业发展中,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如组织化程度低,辐射带动能力较差;农民文化水平普遍低,科学技术推广不够深入;设施农业的资金投入不足,设施农业装备相对落后;产业服务水平相对滞后,市场化水平较低;土地流转成本高,流转难度较大等。
为推进我市设施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实现农业的高效、持续发展,市九三学社建议:
加强政府引导,做好科学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集中连片、规模建设”的原则,做好布局规划。根据不同的气候、水土及地理位置,确定先进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的区域性设施农业发展方向。实施小规模大群体的集中连片发展战略,引导优势产品向优势区域集中,做大做强区域特色优势设施农业。结合“一村一品”项目,推广设施农业新技术、新品种。从仙游县到经济基础相对较好的沿海地区,实行梯次发展,逐步提高设施标准,提升设施装备水平。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农户集中建园区、建大园区,发展以大型化、自动化、智能化、机械化为特征的现代设施农业高科技示范区,发挥设施农业的示范作用、品牌效应和观光功能,形成适合我市市情的设施农业发展体系。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高农产品的综合效益。一要加快建立设施农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大科研开发力度。加强与莆田学院、农科所等科研单位合作,开展关键技术难题科技攻关,并将设施农业相关科研项目列入我市重大科技专项,安排资金打造科研攻关平台,为设施农业提供技术保障。二要大幅度提高生产者的素质, 着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在莆田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等设置设施农业学科专业,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定向委培、校企共建,整合各种农技培训资源,采用定期举办培训班、现场“手把手”观摩等形式,对设施农业经营全方位培训,提高生产者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管理水平。三要充实基层农业科技推广队伍,从农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中招聘一批基层农业科技人员。建立健全充分调动农业科技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体制机制,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应聘开展技术承包,有效解决农技推广和技术转化问题。四要加强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引进优良品种,制定农产品生产、销售、检测标准,示范推广节本增效配套技术及高效种养模式,不断提高设施农业的科技含量和农产品的质量。
重视品牌发展战略,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一要加大对特色农产品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广仙游利农集团设施农业发展模式,有效整合品牌资源,引导和支持知名企业收购、兼并、重组农产品加工小企业、小品牌等方法,形成知名品牌。二要积极推动设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创建设施农业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和产品生产基地,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和绿色食品认证和商标注册认证,扩大获取绿色食品标志农产品的范围和种类,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用品牌开拓和占领市场。三要充分利用传播体系,如农业信息网络、各种视听媒体、各类农产品展销会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优质农产品的知名度,增强品牌效应。
健全资金投入机制,拓宽设施农业投入渠道。各县区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农民筹资和信贷投入为主体,社会融资和招商引资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从资金和政策上扶持农民发展设施农业。一是市级财政应扩大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资金规模,提高对设施农业的补助标准,对新(扩)建设施农业项目予以资金补助。整合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资金,补充扩大中央购机补贴资金使用范围,将设施农业的大棚和配套设备纳入补贴范围,对设施农业生产用水、用电、机耕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给予财政投入。还应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建设一批区域性的贮藏、保鲜设施和物流服务设施,为设施农业的快速发展创造配套条件。二是要鼓励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调整和扩大对设施农业发展的信贷业务,开辟贷款审批“绿色通道”,为设施农业企业贷款提供方便。尝试按自然村、行政村集体担保的方式,解决农户和龙头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的问题。推动涉农金融产品创新,开发农业设施设备抵押贷款。
搞好土地流转,促进设施农业规模化发展。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有序”的原则,在坚持承包权长久不变、使用权加快流转、农民利益切实维护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民采用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合理有序的流转。鼓励利用村集体土地、“三荒”地发展设施农业,对用集体土地发展设施农业的,应实行农用地的用途不变,产权不变的政策;对利用“三荒”地等国有未利用土地进行设施农业发展的,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水资源保障的前提下,建议优先审批、使用,免交土地补偿费,促进设施农业形成集中连片种植规模、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培育扶强集约经营,推进流通体系建设。大力推行公司加基地、股份制、生产经营协会等形式,集中力量培植扶持一批有优势、有特色、前景好的现代设施农业生产企业或企业集团,实现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协会和中介组织,鼓励和扶持农业产业龙头企业、专业技术协会和乡村经纪人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提高他们的组织化程度和生产经营水平。要建立以信息和市场指导设施农产品生产的服务机制,积极应用互联网等现代便捷手段,提高对市场信息的快速反应能力,实现生产环节和市场的对接和连通。要抓好销售市场和销售龙头企业建设,鼓励和支持一部分农民由生产领域向流通领域转移,着力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专业流通合作社、流通协会、流通大户、农民经纪人做大做强,增强设施农业的市场竞争。 (时报记者 郑育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