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沧
有一首歌叫做《与往事干杯》,与虎干杯可是没有的事。只有“转个弯”才成,过去,不是有人猎杀老虎,以虎骨做酒,把虎变成杯中物吗?其实这算不得与虎干杯,而是拿虎干杯。试比高低,人类才是最厉害的“虎”呢。
今天我倒是要拿与虎有关的往事干杯了,品尝一下个中滋味。打开家乡的“网页”,检索记忆,清晰如初:老虎是不轻易攻击人的,只侵害、吞噬牲畜,一旦人类惹了它,则要受到恐吓。
那是南国冬日,天清日朗。隔溪望去,群山嵯峨,草木蓊郁。视线所及,有两只老虎正躺在山腰的一块大石头上晒太阳。石面斜斜的,两虎昂脖翘首,相偎侧卧,一边有树枝伸过来,看上去就是一幅不寻常的画。大白天,居然这么逍遥!虎亦灵物,自是认为环境安全,才会如此放松。就在一箭之地的山脊上,分别坐落着寺庙和尼姑庵,那些僧尼们,该不会不知道山中有虎存在吧,然而,阿弥陀佛,大门照开,生活照常,小尼姑们圣洁的笑脸仍如山花一样妩媚。
虎怕火。我们生活的小村庄,乃溪中一个小洲,那时候还没有架桥,进出全凭木船摆渡,涨水季节是座“安全岛”。但考虑到老虎懂水性,为安全计,孩子们到学校晚自修,来回路上每人手中总提着一盏小油灯。到了家,快快开门、进屋、上闩,才舒了一口气。毕竟兽性难测,不得不提防着点。虽然每晚都这么“操练”,习以为常,说一点不怕那是假的。
有一回,真让我深感恐怖。
那是下半夜,屋外,雨中的树叶飒然不绝于耳。倏地,墙根外响起“咚咚咚”的脚步声,来回跑动,过一会跑动声又变成了贴身厮打的摩擦声,还伴有猪的嚎叫,急促而凄厉。这样循环反复,时远时近。突然,隔壁邻居的门“嘎吱”一声打开了,同时炸响了一个女人的失声疾呼:“老虎!老虎!”闻声,我拉起被子蒙住了头,吓出一身冷汗,熬到天亮再也没有睡去。第二天早晨,邻居的大女儿说:“我提着灯,门一开,就看见一只老虎翘着尾巴从猪栏里蹿了出来。”一帮老人察看树下湿地,也认定深深浅浅的分别为老虎和猪的脚印。原来,邻居的那头母猪是从山里买来的,饱经风霜,生性凶悍,它以护崽为己任,豁命与虎相斗。母猪身上多处受伤,猪栏里的小猪,更是一摊惨状hellip;hellip;邻村也上演过老虎伤害家畜的事。
邻村人寻思着清除虎患,于是巧设陷阱,果然逮住一虎hellip;hellip;这下可不得了,连续好几个晚上,有老虎前来撞门叫板,吼声震天,摄人心魄。后来,夜间,人们不得不在自家门口点燃篝火,过了一些时日,才平息了事态hellip;hellip;“老虎屁股摸不得”呀!
人类谈虎色变。可是在解放后的十几年时间里,我一直生活在乡间,却从来没有听说过有村人葬身于虎口。也许,在老虎眼里人类也是很可怕的,故不贸然向人“开口”。“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当年在老虎出没的山上,那些僧尼们不也始终生活得好好的?所以,人类在加强防范的前提下,是能够实现与动物“和平共处”的,起码可以与不那么凶狠、比较温和的多数动物。生存,不但是人类,也是动物的权利啊。人类不可虐待动物。老虎若能和人一样聪明,也应该世代记住武松,记住景阳冈上的惨痛教训而好自为之。
家乡早已看不到虎了,我想那大概是属于稀有的华南虎。这是武松们的“胜利”,但是我不想为此而举杯。老虎怕火,而人类玩火者却大有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