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鸿彬
打我记事起,我家一直养狗。养狗的原因很简单,它能看家护院,它能懂人话,追随主人。狗,特别惹人喜爱。如今,很多人都喜欢养狗,对待狗,跟待亲人一般。但我家现在不养狗了。这也只是近三、四年的事儿。
四年前,我家还养着一只暗黄色的公狗,一身浅黄色的毛,唯有头部有一块黄里带黑的。这只狗,是从姑姑家带回来的。姑姑家的母狗,生了4只小狗。四只之中,就数它长得最小,却特别精灵。它胖乎乎的,浑身毛茸茸的,镶嵌着两颗晶亮的眼睛,活似黑宝石,叫人一看就会怜生喜爱之情。它很活泼,善于奔跑,吃起东西,也最会抢。姑姑说,这小狗好,舍不得送别人,要送就送我家。于是,我们就把它领养了。
小狗来到我家,我父亲特别欢喜,还特地在场院的角落里给它建个小房子,里面还铺上了松软的细草。有了小房子,它可免受风吹雨淋之苦。有了小狗之后,喂养它,是我们每天一大功课。除了我们吃的留点儿给它外,还特地买点儿猪肺、杂鱼等。小狗爱清洁,它吃过的盆,每天都要清洗。否则,残留的食物馊了,它是不吃的。我记得我小时候,狗几乎什么都吃,哪有它挑吃的份。那时,人都忍饥挨饿呢。可现在人的日子好过了,狗也会挑剔了。当然,农村不比城里,城里居民养狗,还给做衣裤鞋子穿,都是和狗同吃共寝呢!这要是让活在农村的狗知道了,“狗比狗”还不气死“狗”呢!幸好,我家养的那只狗并未到过城里,它在我们家还是毫无怨言的,活得自在。
起初,小狗有些怕人,渐渐地,混熟了,就不怕人了,还黏人呢!它喜欢跟着我们,脚前跟后,这里闻闻,那里嗅嗅,有时还会舔我们的脚趾头呢,痒痒的,多舒服呢!瞧它那可爱的样子,我们常常会抱起它。它会乖乖地躺在我们的臂弯里,一副很享受的样子。有时,还会冷不防亲你一口呢!
闲余,我们就喜欢和它一起玩,小狗也乐意和我们一起玩。它,总能给我们平淡的生活增添几分情趣。
小狗渐渐长大了,就不再安于现状。它吃饱喝足之后,就会跑出去玩。有时候,还会带别的狗回来呢!当然,带回来的狗,很怕人,不敢进我家的场院,至多在场院外逗留一会儿罢了。
平日里,它就喜欢呆在屋檐底下,趴着闭目养神,若稍有声响,它就会竖起耳朵,静默倾听。有时候,它会立马爬起来,边往外跑,边“汪汪”地叫,那一定是有陌生人路过。但它只是会不停地叫,并不会伤人。若是家人回来,它懒得动,有时只是睁开眼望了望而已。若是久别重逢,那就不一样了。我平日里住在学校里,往往只是周末回家一次。但我每次回来,几乎都会碰到它,它好像知道我要回来似的,它会在路口等我。因为我回来时,为了抄近路,我往往要下车,推着车,走一段小路。它见到我,会绕着我蹦蹦跳跳的,似乎在欢迎我回家,然后,在前面带路往家里跑。待我到家,停好车之后,它更是欢喜。一会儿蹭着我的小腿,一会儿跃起,前腿趴在我身上,还伸出舌头舔舔我的手。有时候,外面地潮湿,它的脚脏兮兮的,却趴在我的腿上,把裤子都弄脏了。我不免有些不悦。但看它那亲热的样子,我真的不忍拒绝。面对热情的它,我常常自叹不如,我没有它那么外向,会把喜乐表现得淋漓尽致。我只是摸摸它的头,让它舔舔我的手。然后,让它一边呆去。而我离家返校时,就数它最为不舍,它会送我走好一段路程。我常常劝它,赶紧回去吧!它似乎不送个尽兴,就不肯回去一样,吐着舌头,喘着热气,还是跟着我。
一天天过去了,狗也长大了,成了一只强壮的公狗。它的生活还是很有规律的,每天不是呆在家里,就是在家的附近溜达。偶尔,它会找邻近的一些狗玩耍,追逐、打闹、游戏,它们是变着花样玩。玩得忘乎所以。我经常看着它们玩,很羡慕它们,能玩得那么无拘无束,尽心尽兴!但玩归玩,玩够了,它就回家去。
它,是快乐的!它自由自在,只要它懂得回家,能平平安安回家。我们一般都不加以干涉。只是时不时就传出毒狗套狗事件。毒狗很简单,令狗防不胜防,用有毒针头的飞镖射它,只要中针,几无活路;套狗则是,套狗的人坐在车上,手里拿着绳套,遇到狗就往狗头上套,一旦套住了,狗也几近无可逃脱。所以,一旦有毒狗套狗的风声传出,我们就不禁为它捏把汗,为它的命运担忧。只期盼它,好狗有好命,能逃过这一关。有时候,我们怕它出事,想把它关在家里,或系在家里。但那样对它,我们又有点儿不舍。怕它是不是有个“不自由,毋宁死”的念头。
有一段时间,大概有十来天都没见到它,这让我们很着急。我们到处找它,却都不见它的踪影。该不会被毒被套了吧?我们都挂念着它,怕凶多吉少,就在我们对它几乎绝望之际,它却又出现在我们眼前。我们高兴着,却责怪它瘦了,毛也失去了往日的光泽。我们问它,哪里去了呢?它什么也不说,只是和我们亲热,就像故人久别重逢一样。
我们没再问什么,只要它回来了,我们就高兴!
这只暗黄色的公狗,它,无怨无悔地跟着我们;它,和我们结下深情厚谊。没想到,伴随着我们七、八年的它,有一天,却再也没有回来了!
如今,我们依旧想念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