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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不是公务员
【发布日期:2009-09-11】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涵江区国欢镇林先生拨打本报服务平台热线:他询问大学生“村官”是否就是公务员,大学生“村官”任期结束后的出路有哪些,对大学生“村官”偿还学费和助学贷款有什么规定?
回音:大学生“村官”不是公务员。大学生“村官”是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大学生“村官”要进入公务员队伍,还必须经过公务员考试。
关于大学生“村官”任期结束后有何出路的问题,《长效机制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大学生“村官”正常流动制度。一是鼓励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干部。二是推荐大学生“村官”参加公务员考试。对于表现优秀、聘期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可以享受公务员报考的优惠政策。三是扶持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四是引导大学生“村官”另行择业。五是支持大学生“村官”继续学习深造。聘用期间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等。
《长效机制意见》规定,对于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基层的大学生“村官”,国家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的大学生“村官”,必须在聘期内考核称职。 栏目主持人 林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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