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本科新生可申请明媚助学金
昨日记者获悉,2009年明媚助学基金助学活动开始,即日起接受闽籍贫困本科新生申请。
据介绍,明媚助学基金的发放对象为户籍在福建省内,今年考上本科(同等条件下,重点本科优先考虑),但由于家庭特别困难而无力继续完成学业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并经过筛选成为受资助对象的大学生,入学时可领到1200元补助金,此外大学4年每月还可领到300元生活费补助。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致电、致函申请资助。申请表可登录福建省律师协会网站(www.fjlawyers.net)下载。
据悉,明媚助学基金是由我省律师个人出资设立,2002年11月12日开始运作。至今,明媚助学基金共资助了50名大学生。 (时报记者 林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