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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在逃人员最高奖励五千
【发布日期:2011-09-27】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群众举报在逃人员,经核实并抓获的最高奖励5000元,这是日前市公安局为深入推进追逃“清网行动”,发动更多群众直接参与而出台的《莆田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清网行动”奖惩办法》(下称《办法》)规定的内容。
该《办法》规定:自今年8月27日始,对群众举报本市网上在逃人员线索,经公安机关核查属实并抓获的,属一般逃犯的每名奖励1000元;属命案逃犯每名奖励3000元;属省公安厅挂牌、督捕和公安部通缉、督捕的重大影响的网上逃犯每名分别奖励3000元和5000元。
据介绍,5月26日以来,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追逃“清网行动”。全市公安机关多措并举,全力追逃,连续抓获一大批在逃人员,摧毁一大批犯罪团伙,全市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但仍有部分在逃人员尚未归案。为此,市公安局党委从紧张经费中挤出50万元专项资金,奖励群众扭送和提供情报线索,并出台明确具体的奖励办法。该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每天都派出众多追捕组四处追逃。同时主动上门做在逃人员家属思想工作,敦促投案自首。对投案自首人员,按照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公安厅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规定,依法给予从宽处理。全力推动追逃向纵深发展。公安机关希望全体在逃人员及早认清形势,投案自首,争取法律的从轻处理,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大力支持配合公安工作,积极检举举报在逃人员线索,打一场追逃的人民战争,共同维护好我市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群众举报在逃人员有多种途径,可以通过市公安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主页开通的“逃犯线索举报邮箱”(ptjubaoyouxiang@sina.com)进行网络举报,也可以通过市公安局的举报电话0594-110,0594-2682057进行电话举报,还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举报。 (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詹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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