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一家纺织企业,80%做进料加工,但有小部分做内销。我们现使用联网监管电子账册。由于有内销,我们有从国内采购的料件,与进口料件规格、型号、品名都相同,根据海关总署令168号文可以串料使用。如果串料使用,我们用于内销产品中的进口料件,还需要补税吗?
答:因加工出口产品急需,经海关核准,经营企业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之间可以进行串换。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之间的串换限于同一企业,并应当遵循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不牟利的原则。同时串料、内销均需要经海关审核批准;内销时使用进口料件的,应予以补税。具体应与主管地海关加工贸易部门联系确认。
问:我是一名报关员,最近记分满30分,被告知无法再代理报关。请问要怎样才能重新上岗办理报关手续?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9号)规定:记分达到30分的报关员,海关中止其报关员证效力,不再接受其办理报关手续。报关员应当参加注册登记地海关的报关业务岗位考核,经岗位考核合格之后,方可重新上岗。报关员经岗位考核合格的, 可以向注册登记地海关申请将原记分分值予以消除。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应当继续参加下一次考核。各关举办岗位考核的具体时间,应向注册地海关进行咨询。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