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人口计生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作为行政非诉讼执行案件立案执行是征收社抚养费征的最后一道法律屏障。为有效推进这项工作,城厢区从现实和法律角度出发,通过加强多元协商、试行委托执行等方式,不断探索创新非诉行政案件运行模式,先后出台了《非诉行政执行操作规程》、《关于建立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的工作意见》等工作方案,最终提出了行政执行“裁执分离”新模式,即作出裁决的机关与执行裁决的机关分离,从而体现权力的监督与制约,防止权力的滥用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有效破解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问题。
据悉,《关于建立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的工作意见》的提出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人口计生委的充分肯定,并列入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材料选编。
试水“裁执分离”模式以来,城厢区受理非诉行政案件192件,裁定准予执行192件,准执率为100%。 (林云景 肖国雄 凌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