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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颗螺丝引发1300元消费纠纷
【发布日期:2014-03-02】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仅仅因为一个螺丝的问题,花一万七刚修好的车,没走几步又返修花了一千三,这是近日曾先生遇到的一起窝火事。
2014年2月17日,曾先生在涵江区江口镇某汽车维修店维修车子,花费1.7万元。汽车修好后,曾先生高高兴兴开着车子上路了,不料走不到三公里,汽车突然趴窝不动了,曾先生赶紧打电话给汽车维修店。维修人员经过检查发现,汽车趴窝是因为原维修人员在给曾先生修车时一颗螺丝未上紧导致汽车部件损毁引起的。汽车维修店又给曾先生汽车进行了维修,并向曾先生收取维修费1300元。曾先生认为该1300元应该由维修店承担,维修店却只同意减免500元。双方争执不下,曾先生愤而向涵江区工商局投诉。
涵江区工商局工作人员认为曾先生汽车返修产生的费用是因为维修店员工的工作疏忽造成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理应由汽车维修店承担。汽车维修店老板接受工商调解意见,自己承担1300元维修费,调解成功。 (茂盛 蔡珺 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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