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天气预报:
我市全面整治污水排放口
【发布日期:2014-04-29】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为切实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内河水环境质量,日前,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污水排放口整治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污水排放口整治工作。
此次排污口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污水管网覆盖到的或距离污水管网100米范围内的污水排放口,都必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把污水接入污水管网,或把污水处理到中水回用标准后回用,其他的分期分批在2015年12月31日前污水全部进管网或中水回用,否则,拆除关闭其排污口。各单位在接入之前,必须做好雨污分流,把污水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要求,否则,予以严肃查处,责令停产停业,不予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等。对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原则上污水要进管网,否则,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杜绝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此外,要求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污水直接排入河道的检查力度,对向河道水体排放污水、倾倒工业废渣或其他废弃物等导致河道污染案件,相关部门要加大处罚力度。
此次污水排放口整治的范围包括各县(区、管委会)中心城区、各乡镇集镇区、产业园区、木兰溪、萩芦溪主干流及主要支流两岸。整治的对象是工业企业、酒店餐饮娱乐业、医院、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居住小区等。 (时报记者)

分享至: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