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3年《莆田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通过国家环保部评审,并于2013年12月24日正式颁布实施。在此基础上,2013年12月26日我市正式向国家环保部提交创模申请。今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创模”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强力推进创模工程,截止目前,全市 26项考核指标中有11项达标,接近达标6项,未达标9项,总体达标率42.31%。
已突破的重点工作有:(1)江口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福建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完成1#机组的脱硝工程,脱硝率达到70%以上。(2)以城带乡开展乡村河道清水行动,共治理乡村河道680公里。重点清理了东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反弹复建养殖场、占渠违建及封堵沿渠排污口;完成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项目5个,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2万亩。(3)木兰陂成功晋级国家水利风景区,我市共有2个国家级、8个省级水利风景区,占全省48个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的20.83%,全省最多。(4)完成沥青路面摊铺18.43万㎡,降低路面噪声,共受理环境噪声投诉案件1401件。我市区域环境噪声排放均值和交通干线噪声排放均值达到功能区划标准。(5)采购171辆环卫车辆,共启动垃圾分类试点25个,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1%。我市渣土车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与渣土车安全管控平台联网达70%以上。(6)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严控污染源排放总量,共立案查处61家企业。对已投入运行的5家污水处理厂每季度进行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督促落实工业污水入管网,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7)完成“四绿”工程3.51万亩,居全省设区市前列。建成区绿地率已达40.0%,绿化覆盖率达46.1%,位列全省前列,较创建指标高出16.1个百分点。 (时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