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工作人员正在向药品经营者解读《行政告知书》。
本报讯 日前,黄石食药监所安排专人摸排掌握辖区38家药品零售单位和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统一登记造册,分发《规范药品零售单位处方药销售行为行政告知书》和《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行为行政告知书》62份,粘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十不准》等宣传材料46张,要求其对处方药销售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及时纠正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切实有效地保障了辖区处方药零售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黄清华 凌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