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莆田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从6月份起,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工作,主要督查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情况、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企业查处情况、综合整治城市扬尘情况、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情况、垃圾焚烧等面源污染治理情况等。
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模式,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冒黑烟企业的巡查和日常监管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定区域、定点位、定人员、定责任,层层抓落实责任制。继续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查,对大气污染源进行再排查、再核实,补充和修正大气污染源清单,包括工业污染源、燃煤污染源以及扬尘污染源以及冒黑烟隐患污染源企业等。加强督查巡查,成立六个督查工作组,分别由联系挂钩局领导任督查工作组组长,采取明查与暗查、昼查与夜查、平时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的方式,增强督查检查的突然性和无规律性。加大惩治力度,对督查检查发现的违法排污企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特别是对冒黑烟企业,列入市级挂牌督办并在媒体通报。落实责任追究,采取通报批评、媒体公开、约谈地方政府等手段,促进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大气污染专项检查情况和违法案件查处相关信息,曝光一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典型违法案件。 (时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