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5月以来,市食药监局荔城分局督促饮用水生产企业认真按照《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提交自查报告;对于2013年抽检不合格的饮用水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着重检查是否进行整改、生产必备条件是否符合规定、产品有无按照规定实行出厂检验等内容。截至目前,共检查桶装水生产经营户45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夏季饮水安全。 (陈晓霞 张军 凌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