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俗话说:聪明反被聪明误。11月24日下午,一名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而企图冒用他人身份证谎报身份的“瘾女子”,最终在民警的“法眼金睛”下露出了马脚,被责令社区戒毒三年。
11月24日下午,有群众举报,辖区内下十字街近期频繁出现有人利用摸奖的形式欺骗围观群众以获取钱财。龙桥派出所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进行摸排走访。民警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一名女子形迹可疑,言辞闪烁,后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审查。
在询问过程中,该女子言语含糊,眼神闪躲,神色慌张,当民警问及身份信息时,该女子含含糊糊报了一个名字。可民警根据该女子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结果却显示其提供的“信息”并不是她本人。出于职业的高度敏感性,民警断定该女子选择“报假名”,必定在逃避着什么,在接下来的询问中,经过反复细致的比对,最终找出该女子的真实身份,露出了“庐山真面目”——原来,潭某有吸毒前科,而且在不久前刚刚吸食过毒品,怕再次被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故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经查,该名女子名叫潭某(女,26岁,四川省平昌县),曾于2010年2月因吸毒被梧塘派出所行政拘留,同年12月因吸毒被华亭派出所强制戒毒1年,2012年5月再次因吸毒被白塘派出所强制戒毒6个月。经了解,今年11月20日,潭某在城厢区凤凰山街道花300元向一名男子购买了一小包冰毒,并于当日中午12时左右,在自己租住的出租房内利用自制的吸毒工具吸食了冰毒。经尿样检测,潭某尿检呈阳性。
目前,潭某已被龙桥警方依法责令社区戒毒三年。 (吴聃 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