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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快速处置 营造良好环境
【发布日期:2015-01-13】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1月10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月8日和9日,我市部分出租车公司的驾驶员停运集结,并发生非法集会施暴行为。事发后,莆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事,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别对此事件作出批示。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公安机关抽派警力专门对该事件开展调查处理,对参与非法游行示威并实施暴力、过激行为的违法嫌疑人进行进一步依法审查处理。
据悉,1月8日和9日参与停运的出租汽车数量均在100多辆。发生停运事件后,为了避免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交通运输部门协调安排多条公交线路增加运力,并适当缩短线路班次间隔,同时延长部分市区线路的运营时间。
据介绍,目前,我市城区现有出租汽车企业7家,出租车1183辆,从业人员2000余人。其中,622辆为有偿经营权的出租汽车,1999年3月拍卖时明确规定经营权使用期限12年,2009年底,为提升城市形象,迎接第十四届省运会在我市召开,市政府出台了以上出租汽车旧车报废更新的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明确旧车于2010年4月30前完成报废更新 、自愿参加莆田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核、与企业签订《出租汽车更新协议》的,给予所属企业奖励经营权使用期限4年,采取逐年考核逐年许可的方式进行管理。目前,这些车辆的经营权使用期限即将陆续到期。
根据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出台的相关规定,已经明确经营使用权使用期限的,使用期满后无偿收回经营权。所有经营权使用期限届满的车辆,应无条件退出出租车市场 ,期中车辆由企业和车辆产权所有人负责处理。
而此次出租汽车停运集结,驾驶员非法集会游行甚至施暴事件的发生,主要原因就在于部分出租汽车经营使用权即将到期而退出市场。这些出租车驾驶员为能够延续签约经营权,却不符合市出租汽车管理相关规定,无法与各公司达成延续经营权签约协议,达不到诉求效果而引发此次事件。
共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营造莆田“宜业、宜商、宜居”的社会环境,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呼吁:人民群众在反映个人诉求时,一定要守住懂法、守住底线,通过合法渠道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 (时报记者 翁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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