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13日,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平安·欢庆”过节主题,通报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深入开展“春雷行动”、严打虚假信息诈骗犯罪、规范销售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公安机关新推的出入境便民服务举措等四项工作情况。
“春雷行动”成效初显
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结合莆田社会治安实际,今年年初,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旨在维护“两会两节”期间全市社会安定稳定,以严打暴力恐怖、严重暴力和“黑拐枪”、“盗抢骗”等突出刑事犯罪为内容的“春雷行动”。“春雷行动”为期三个月,自今年1月1日始至3月31日。行动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全力以赴,上下协同,形成合力,取得明显工作成效,至2月10日的40天时间内,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18起,比升107%,确保“两会两节”期间全市安定稳定,喜庆祥和。
打击防范虚假信息诈骗
近年来,以手机、互联网为载体的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手段伎俩日渐翻新,让人防不胜防,呈现涉及区域广、涉案金额大、群众反响强烈等特点,成为“两抢”犯罪后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一个新的突出治安问题。对此,全市公安机关以民意为导向,全力以赴,超常措施,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组织专业力量开展专业化打击,强化与金融部门及企业的联系协作,积极营造打击防范虚假信息诈骗的浓厚氛围,有力有效遏制了此类案件在我市的高发势头。今年来,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莆田市公安机关奖励银行工作人员成功阻截被骗群众汇款实施办法(试行)》,就银行工作人员主动劝阻或者协助拦截,成功阻截被骗群众汇款的奖励行为、奖励标准、奖励审批等方面进行明确的界定,规定市里单起案件最高可奖励3000元。最大限度鼓动发挥银行的职能作用,共同把好防范虚假信息诈骗的最后一道关口。
中心城区及各县区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保障全体市民欢度佳节,2月10日,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规定》就全市行政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做了规定。将2010年以来施行的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调整为当前的“中心城区及各县区主城区禁止燃放”。
新推“两大”平台便利群众办理出入境
当前,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我市群众出入境商贸、旅游、探亲等行为逐年增长。为进一步推进网络民生警务,开辟新的服务渠道,今年来,市公安局积极筹备,有效运作,强化服务项目的对接和保障,第一时间保证“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微信平台”和“公安出入境证件相片检测平台”(简称“e检测”平台)两个平台在全市的落地和使用,更加方便广大申请人办理出入境证件。 (时报记者 林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