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司机最怕的不是交巡警,而是被交通执法局扣车。高额的处罚金,让其望而生畏。然而荔城区黄石的唐某却胆子大得很,车子被扣后,竟潜入交通执法局暂时停放在秀屿西徐停车场私自将其开走。昨日,从秀屿警方了解到,唐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3月25日,秀屿公安分局笏石派出所接到笏石门卫林先生报警称,停车场内执法扣押的一辆车被人盗走。林先生告诉民警,3月18日下午秀屿区交通局工作人员在外执法扣押的一辆车牌为闽CA17times;times;黑色小汽车,暂时停放在西徐停车场,当时轿车用铁链和锁头锁起来,同时和另两部轿车锁在一起,3月19日上午,其去停车场要释放其他车辆的时候,发现闽CA17times;times;轿车不见了,铁链和锁头被人砸坏。
神秘“盗车人”竟是车主
接警后,秀屿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集刑侦大队领导研究部署,并抽调刑侦二中队和笏石派出所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侦破。专案组对案件认真梳理并研究制定了侦查方案展开侦查。专案组一组成员直接到西徐停车场了解情况,同时想调取失窃车辆所在停车场的相关监控,没想西徐停车场的监控系统坏掉了,另一组成员调取了当天该车行驶路线的监控视频,经过2天的跟踪调查,发现该车辆都在泉港卡口一带附近活动,发现“盗车人”竟然就是该车的车主唐某,但车子具体停靠的位置又不详细。为确保抓捕工作万无一失,专案组制定了抓捕方案,专案组成员马不停蹄赶往泉州市泉港区卡口附近进行实地走访摸排,经过2个多小时的摸排,终于在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岭头村发现了该辆车子并抓获了涉嫌盗窃汽车的犯罪嫌疑人唐某良(男,汉族,40岁,黄石镇井后村人)。据悉,唐某是一名黑车司机,因非法运营被秀屿区交通执法局查获并扣押了车。为逃避高额的处罚,他竟趁夜色将其“偷”回。
3月18日下午,唐某经一番“侦查”后,于3月19日凌晨,带着手电筒、钢丝钳等工具,潜入被扣车辆所在停车场,趁看守人熟睡之际将铁链和锁头砸坏并将车开走。
警方表示,唐某被抓获后,一直称没有违法,“难道自己的财产,自己拿了还算犯法吗?”唐某认为只要缴纳了执法局的罚款,应该就没事了。真的是这样吗?
释疑:偷自己车为啥成盗窃
要弄懂偷偷开走被行政执法机关暂扣的属于自己的车辆,为啥会涉嫌盗窃罪,首先要弄懂财产权这个概念。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所有权意味着人对物最充分、最完全的支配,是最完整的物权形式。一般情况,财产所有权的4项权能是统一的,但是在一些情况下也会发生分离。比如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暂扣的财产,所有权没发生转移,但占有权临时发生了转移。
这是从民法上来说的。而我国刑法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可以认为,被暂扣的财产属于国家机关管理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因此,偷偷开走被依法暂扣的“自己的”汽车,却侵犯了国家财产权。 (黄华 刘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