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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千元买来长虫沙发 涵江工商调解终退货
【发布日期:2015-04-19】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花了七千元买沙发,却买回来烦心,长虫沙发清理不尽,商家还不让退货!”近日,赵女士向涵江工商投诉道。
2014年8月,涵江江口的赵女士在江口镇某家具城看上一款上漆木沙发。当时店员还告诉她,上漆能使得家具看上去有光泽度,也能很好地保护沙发。价格看上去十分优惠,她觉得捡了便宜,毫不犹豫地买下了这款沙发。而沙发买回家没一个月,赵女士发现,沙发靠近地面处发潮变色,再后来竟生出了小虫子。跟店家反映,店家多次派人上门喷药处理。不曾想,虫子仍不断出现。直恶心的赵女士跟商家反映要求退货,对方直接拒绝并不再接听电话。无奈的赵女士只得向涵江工商投诉维权。
接诉后,工商人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赵女士认为沙发发潮长虫子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货处理,店家辩称消费者不注重保养,导致沙发吸水发潮,天气回暖便滋生寄生虫等。双方争执不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三条“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木沙发时,应掌握木沙发相应护理知识、技能。而参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三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规定,工商人员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店家扣去1000元作折旧费,退还6千元给赵女士。 (蔡珺 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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