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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耗材零差价 惠及千万百姓家
【发布日期:2015-04-19】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近日,来自鲤城的“老病号”陈某到仙游县医院取糖尿病的药,看到医院关于药品、耗材零差价后,拿完药的他特意拿着发票仔细地对比了一下,他深有感触地说:“药价真的降了,比原来便宜多了!”。医院药品的价格着实让老人十分满意。
为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进一步降低患者就医用药费用,按照我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精神,自2014年12月1日起,仙游县医院正式实施药品零差价。
药品“零差价”是指对使用的部分药品,实行按药品进价销售,不再加价产生利润,让利给老百姓。过去,部分药品从生产厂商到销售终端要经过众多中间环节层层加价,进入销售终端医院之后,国家允许医疗机构可以再加价15%左右销售给患者。实行药品“零差价”政策后,部分药品将不再加价销售。
为切实落实好这项惠民政策,该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科室制定药品零差率销售实施方案,结合在库药品的批号、规格、剂型、生产厂家等药品信息逐一核对药品价格、数量,制定调价药品明细表;根据调价药品明细表对1000多种药品,认真核对,统一调价,取消加价。医院设立了电子显示屏、药价公示牌,将药品购入价、原零售价和现零售价张榜公布,让就诊患者直观感受医改政策的实惠,从而结束了以药养医的历史,使得用药、检查更科学、更合理、更规范,有效降低病人医疗负担,体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回归,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另外,按照市卫计委的统一要求,自2015年3月1日起,仙游县医院还对耗材,如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医用胶片、医用纱布、医用绷带、骨科夹板等,实施零差价。
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目标是破除以药补医、建立新型补偿机制。医院实行药品、耗材零差价后,群众就医不仅买药少花钱,而且也会促使医生合理运用,引导医生凭技术、服务增加收入,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补偿,破除“以药补医”,实现“以医补医”,从根本上减轻群众的就医负担。
实现药品、耗材零差价销售后,预计该院每年将“让利”2000万余元,使广大人民群众获得真正的实惠和好处,达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惠民利民的目的。同时该院将以此改革为契机,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充分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办人民群众满意的医院。 (凌明信 吴鹏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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