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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派出所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发布日期:2015-04-23】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4月21日,镇海派出所“全国文明单位”授牌仪式举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程强,荔城区委书记胡国防,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荔城公安分局局长柳建忠,荔城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蔡国民等市区有关领导参加了授牌仪式。仪式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陈忠主持。

授牌仪式上,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程强代表市委、市政府向镇海派出所获得“国字号”荣誉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文明创建活动中取得了突出成绩,要求镇海派出所把成绩当作动力,把荣誉视为责任,进一步巩固深化文明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推动公安系统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光添彩。程强强调,镇海派出所作为莆田公安基层所队的老典型,可以把镇海派出所的管理模式在全市公安系统铺开,进一步规范执法,文明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以深化创建活动推动队伍建设,带动全市公安机关精神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在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的同时,助推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陈惠黔宣读《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程强和区委书记胡国防共同为镇海派出所颁发奖牌。镇海派出所所长吴振江作表态发言,表示全所民警将珍惜荣誉,把荣誉转化为强大的驱动力,以“四项建设”为引领,巩固好“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
授牌仪式结束后,程强一行实地检查了派出所接待大厅、调解室、网格警务指挥室、执法办案中心、荣誉室、办公场所、警营文化沙龙等场所,详细了解派出所文明创建成果,并在警营文化沙龙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上,荔城公安分局局长柳建忠代表分局党委汇报了近年来荔城公安分局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工作情况,并坚定荔城分局再创佳绩的信心。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陈忠代表市公安局党委向关心支持全市公安机关文明创建的市委领导、各级文明办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指出文明创建活动对于增强广大公安民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公安队伍建设,密切警民关系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意义十分深远。(时报记者 林锦堂 翁志鹏 通讯员 肖国成 蔡必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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