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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目张胆标刷单价快递公司被罚5万元
【发布日期:2015-07-12】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现在网店竞争愈发激烈,新开张的网店为了吸引网民注意,就通过虚拟网购交易来提高网店信誉度和好评率,俗称为“刷单”。去年颁发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项明确禁止刷单:“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不得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
近日,涵江区工商局在国欢镇丰园路的一家快递公司检查时,发现店内墙壁上挂有的《快递价格表》公开列明“刷单价格全国一口价 3元/票”。经查明,该快递公司已为他人违法刷单1020份,违法经营额3060元,工商局依法做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 (郭慧涵 佘凡雨 凌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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