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湄洲派出所一位民警说,他参加户籍工作一年多,就遇到各种奇葩证明层出不穷,只有你想不到的。证明父子关系、证明学历、证明是否结婚、证明是否还活着hellip;hellip;这让户籍民警感慨不已,派出所不生产证明,却是证明的搬运工。
奇葩证明却也让户籍民警陷入两难境地:开证明需要自己负责,且奇葩证明永不停止;不开证明又会给群众办事造成诸多麻烦。在一次日常户籍工作中,一位年过70周岁的老人要求证明自己已经超过了七十周岁,需要开具户籍证明领取生活补助,而令我不解的是:这位老人有身份证、户口薄,上面记载了详细的户籍信息,为什么还被要求开具相关证明?如果民警开具了他需要的证明,那么以后每一次领取补助,这位七旬老人都需要辛苦地跑到户籍室开具这张证明;但如若不给这位老人开这张证明,他便领取不到对他来说非常需要的这份生活补助。
早前福建省公安厅就已经出具相关规定(闽公综【2014】447号文件):公安派出所不再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记载信息出具户籍证明。
请勿再让群众多跑路来派出所开具各类奇葩证明了。 (吴雪明 毓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