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使用安全工作的意见》(莆政办〔2015〕120号),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电梯安全使用工作向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提出五点具体要求。
进一步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责任主体。《意见》强调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全面承担电梯安全管理职责。
进一步落实电梯使用安全监管职责。《意见》明确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政府要认真履行电梯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电梯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及时排查消除电梯安全隐患。
进一步落实电梯使用安全管理措施。《意见》明确要求要加强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电梯维保质量监督、加强“三无”电梯安全管理、加强已有建筑加装电梯安全管理、加强老旧电梯安全管理。
进一步完善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意见》明确要求要健全完善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责任落实机制、资金保障机制、应急联动机制。
进一步加大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宣传。《意见》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电梯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千家万户”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电梯安全知识。 (郑育俊 杨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