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提升食品流通消费安全指数,荔城食药监分局开展辖区内食品流通经营主体红黑榜评选活动。 按照红榜评选条件,该局对辖区食品流通经营主体进行评定,主要查看是否建立临过期食品专柜,并有醒目标识与提示;是否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做好本经营场所食品安全宣传及相关消费提示、警示与告知;公示食品安全经营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12331投诉举报电话等。 (陈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