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省水利厅公布城厢区木兰陂、涵江区南安陂、涵江区太平陂、仙游县官杜陂、仙游县太阳陂等45处为第一批福建省水文化遗产。
省水利厅要求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推进水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保护工作,由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碑并明确保护范围。同时,积极争取将水文化遗产纳入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二要结合水利项目建设,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当地水文化遗产立碑、维护和日常管护工作。三要吸取水文化遗产精华,把优秀文化、设计理念、材料工艺、特色建筑等运用到现代水利建设中,进一步推动我市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和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林国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