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民爆物品预防检查
本报讯 近日,荔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西天尾鑫祥、莆仙民爆仓库开展预防灾害检查指导工作。期间,民警认真查看了存储仓库安防设备配置及使用、出入库台账登记及值班备勤等情况,结合夏季天气特点,指导使用单位完善和增强仓库防雷、防火、防盗等各项安防措施的落实;对民爆物品作业工地现场进行查看,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限期整改到位,防止安全事故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同时,要求民爆物品使用单位要立即着手开展以仓库、工地周边为重点的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整改到位;将应急救灾演练作为一项日常化工作进行强化训练,并做好各项应急设备的配置、保养工作,落实好仓库、工地24小事值班备勤制度,做到一旦出现灾情险情,能及时有效地处理。 (卓彩清 正仁)
深入辖区走访征求意见
本报讯 日前,莆田市公安局政治部深入拱辰派出所拱辰辖区开展走访活动。期间,分别深入拱辰、南郊等6个村居进行走访。重点深入畅林村居,与村居基层组织进行交流,认真听取村干部对村居情况的介绍,了解村居当前治安防范情况、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推进情况等;并组织村居流动人口协管员、村民代表、老年会成员等进行座谈,了解社会面打防管控平安建设情况,对莆田公安执法服务工作是否满意,对公安队伍的看法,征求意见建议;同时,走进居民家中,和辖区个体户、村干部、困难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心贴心地交心谈心,倾听群众对综治平安工作的想法和需求,发放调查问卷表,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予以耐心解答。 (黄毅娴 毓骏)
东埔查获擅自经营案
本报讯 近日,东埔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李某霞未获得公安机关许可,在东埔村擅自经营旅馆,民警当即将李某霞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经查,违法行为人李某霞,女,47岁,东埔镇东埔村人,从4月16日开始,擅自在东埔村经营需经公安机关许可的旅馆业,其行为已构成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李某霞到案后,亦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东埔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李某霞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壹仟元。 (余丰 毓骏)
开展打击入室盗窃行动
本报讯 日前,拱辰派出所针对初夏社会治安形势、以及辖区近期入室盗窃案件多发的特点,多措并举全面开展预防打击夏季入室盗窃行动,通过大量现场及周边的走访摸排,积极营造声势,形成严打氛围,连续破获多起盗窃案件。 (毅娴 正仁)
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近日,西天尾食药监所在辖区内的第十五中学开展法律进校园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共发放500份宣传材料,并提供现场指导,为广大师生们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师生们的饮食用药安全意识。 (郑成花 林秀琴 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