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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券不能使用 工商所帮忙调解
【发布日期:2016-08-01】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连日来,涵江区工商局连续调解了多起因游泳券不能使用引起的纠纷。
消费者林女士前不久反映,她去年6月份在涵东一游泳馆办理了一张游泳卡,总价300元,可以使用30次,卡上没有到期时间限制。林女士使用6次之后再到游泳馆内消费时却被拒。她感到十分不合理,就打12315投诉。调解员了解到,该游泳馆采用承包经营,之前林女士的游泳卡是由上家承包商发放,300元现金没有进入今年承包商家的腰包。林女士花了却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服务,感到十分委屈。为了平衡双方之间的利益关系,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林女士再缴纳100元后,可以继续使用原来的游泳卡消费。 (郭慧涵 林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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