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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建立39个县级自然保护区
【发布日期:2016-12-30】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27日,笔者获悉,仙游县政府近日决定调整扩大自然保护小区,重新建立39个自然保护小区,总面积达78223.5亩,初步形成布局比较合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的自然保护区体系。
加强自然保护小区建设,是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国土生态安全的需要,对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据悉,按要求,至2016年底,仙游县林业自然保护区面积(含保护小区)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要达12.64%,即林业自然保护区面积(含木兰溪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县自然保护小区)要达到348401亩以上(23227公顷),而目前该县木兰溪源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270388.8亩(18025.92公顷),现有保存的自然保护小区面积仅有22672.95亩(1511.53公顷)。
为了确保全县林业自然保护区面积占比达到要求,给野生动植物建立更好的家园,近年来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的仙游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森林覆盖率高达的70.72%、拥有生态林56万亩的基础上,对全县自然保护小区重新进行调整区划并扩大,在全县重点区域内的钟山南湖村、游洋五星村、枫亭九社村等50多个村建立自然保护小区39个,总面积78223.5亩(5214.9公顷)。
据悉,该县已于12月20日印发《关于公布仙游县自然保护小区的通知》,对各自然保护小区名称、坐落、面积、主要保护对象、建设单位和附图等建设内容予以公布,并明确规定今后未经县政府批准,各建设单位不得变更小区范围、性质和隶属关系。特别是各乡镇(街道)、村(居)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保护管理,对列入自然保护小区的林地,要制定乡规民约,并确定保护责任人,全面落实封育保护措施。此外,各自然保护小区所在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牵头负责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做好保护小区的碑、桩的埋设。对违反保护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严肃依法查处。(陈国孟 郑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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