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黄石食药监所开展动物源性食品生产培训,传达学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动物源性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兽药残留若干管理规定的公告》,辖区肉制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共发放《食品安全法》白皮书、动物源性材料共14份。
该所在培训会上强调:动物源性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公告》规定的法定义务;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以及注水注胶、病死、来源不明或记录不完整等畜禽肉;猪肉必须选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产品;对抽检中发现兽药残留超标的应立即停止销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等。 (曾海 陈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