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拱辰食药监所本着规范一批、备案一批的目的,对辖区内2家豆腐作坊进行指导改造。
拱辰食药监所明确告知食品加工小作坊在加工做成中必须履行的义务,并重点阐述了违反《食品安全法》、《办法》规定要求所需承担的后果;对小作坊存在的防鼠防蝇防虫设施设备不足、生产经营设备、设施、流程不符合规定、生活与加工区不分开等问题均一一指出并要求整改,并详细查看了小作坊原料存储室、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对备案申请流程、所需材料、申请表的填写均予以一一说明,要求小作坊经营者尽快落实整改后备案。确保《办法》真正落地生根。 (陈振平 林智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