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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祖家世摭谈
【发布日期:2013-08-23】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有人论述妈祖只是普通渔家女,而并非“九牧林”后裔时提出:身为“都巡检”之女的林默,怎么还会像渔家女那样驾船、挽缆、拾螺、纺织呢?
这的确是个有趣的问题,需要从历史的角度予以回答。
巡检、都巡检,作为差遣官名始于中唐。史书载:“都巡检,五代后周间(951-960),设沿海都巡检。” 都巡检的这个“都”字,并非“都郡、都市、州都”之“都”(大城市、都会),而是“全、总”之意。古代称头目、首领之类,如都领(总领,总管)、都邮(古指邮驿总站)、都统、都尉等等。因此辞书解释“都巡检”职务时,称“各地接连之处置都巡检加以总管”云云。马端临《文献通考·职官》也说得很明白:“控扼要害,及地分阔远处,皆置巡检一员;往来接连应援处,则置都巡检总之”。因此,福建都巡检并非“福、兴、泉、漳四郡才置一员”,而是有二十多个。贤良港居于福州、泉厦航道中点,是典型的“往来接连应援处”,区位优势十分明显,在此设置“都巡检总之”,当然是势在必行的明智之举。
可见,巡检(包括都巡检),在中国封建时代九品官序列中,并不是什么大官显宦,而是属于最低一个等级,归属“七品芝麻官”县令管辖,正职为九品;实际上跟胥吏之类的办事员相差无几。若按照今天正县级为正处级推算,大概只相当于正科级吧——也就跟平民百姓差别无几啦。就其职务而言,大概相当于今天的边防支队长之类吧。这说明,林默虽然身为“都巡检”之女,但并非什么高官厚禄之家、四肢不勤的娇小姐。
再从经济方面看。经查《宋史·志第一百二十三卷·职官俸禄》,“巡检、堡砦城外巡检、监排岸、十县巡检,系三班使臣者,各一百五十石。”北宋熙宁(1068-1077)以前米价一般为每石六、七百文,布价:真宗时期(998—1022)每匹约为150—300文;绢价:在哲宗元符(1100)前,每匹约为一贯左右。如此折算,巡检之俸禄要养活一个8口之家也大为不易——尽管宋代官员的俸禄在封建社会是遥遥领先的。况且,巡检不但待遇低下,而且俸禄衣粮还经常被拖欠。(参见苗书梅教授论文《宋代巡检再探》) 因此,所谓林默出身于“九牧林”之家是“民间宗族追认达官贵族为祖先借以自抬身价”,实在是不实之词,无稽之谈。
这么说来,林默除了行医治病外,还得像普通渔家女那样辛勤劳作,织布捡螺,补贴家用,也就毫不奇怪了。并且,父亲林惟慤负责一方的海疆巡逻,风里来雨里去地驾舟行船,巡察救助;林默从小就耳濡目染,熏陶其中。这也为她最终成为海上保护神,作了情理之中的强有力铺垫。
再说,在诸多传说故事中,妈祖都不是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的“贵妇人”,也不是涂脂抹粉、四肢不勤的娇小姐——虽然她拥有“高髻而金环者,甚美丽”的形象,清代学者赵翼《陔余丛考》记载一则广泛流传的笔记:“倘遇风浪危急,呼lsquo;妈祖rsquo;,则神披发而来,其效立应;若呼lsquo;天妃rsquo;,则神必冠帔而至,恐稽时刻。”就是说,患难危急之际呼救,倘若采用更为亲切的呼唤,直呼“妈祖”,她则不梳妆打扮,迅捷“披发而来”。
莆田农村还流传一种极具风土人情韵味的习俗:林氏妇人若忙于农活无暇照看小儿,则可置于妈祖庙中,曰:“姑好看儿”。“去终日,儿不啼不饥不出阈,暮归各携去。神盖笃厚其宗人也。”妈祖俨然成为乡亲们最可信赖的小儿守望者和呵护者。
这些特殊的神迹细节呈现,表明妈祖一再解脱神祇的盛装迈向人间,都使一切习惯于海上生活的人倍感真切可亲。 (许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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