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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老妇盼早日告别“黑户”
【发布日期:2015-04-15】 【来源:本站】 【阅读:次】

“今年我母亲已经78岁高龄了,但至今还是没有户口,这给我们办理农村医保等带来了很大的不便hellip;hellip;”。近日,荔城区北高镇前亭村村民张国金给记者打来电话反映时称。接到来电后,记者驱车前往该村进行采访了解。
在村民的引领下,记者来到张国金家中,在其家中记者看到,一座用石材砌起的老房子只有2个房间,低矮的房屋内不仅潮湿,尽管是大白天但还是显得格外昏暗。张国金说:“老房子还是建于上世纪的,因为家里条件不好,所以一直无法进行修缮,遇到下雨天,房子还一直漏雨,这些困难都是暂时的,只要努力,一切都可以改变的,但我母亲至今没有户口,这成了母亲和我们全家人的烦恼”。因为张国金的目前郑亚坯年事已高且时间过去太长,很多时候都无法顺利表达,在随后的采访中,记者只能通过张国金、当地村民和郑亚坯本人的一些只言片语中进行。据张国金介绍,其母亲的娘家是在秀屿区埭头镇告杯村,当时家里条件很艰苦,20岁那年,家里只能通过与前亭村一户俞姓人家以“姑换嫂”的交换方式进行结亲,那个年代的人对户口的概念不重视,就这样母亲在俞家生活下去,期间为俞家生下3个孩子,但天有不测风云,母亲的丈夫与世长辞,留下3个年幼的孩子,为了给家里添个劳动力,母亲接受了当时同村的张姓男子上门,并生下其,时间流逝,俞家的3个孩子渐渐长大,于是母亲随父亲来到父亲原来的家中,在这过程中,全家人一直都不知道要去办理户口手续,这几年自己又一直在外地打工,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帮母亲补上户口,导致母亲至今都没有户口。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当地一位谢姓村民告诉记者,郑亚坯生活一直都过的比较坎坷,如果有了户口,不仅可以享受政府的一些政策补贴,最起码也可以减轻家里的负担,同时也会让老人的晚年生活得到改善。“现在听说死了以后要火化,但我们现在没有户口,到时候连去火化场的资格都没有”。在记者即将结束采访时,年近80的郑亚坯坐在破旧的老房子中,手里拿着家中没有其名字的户口本喃喃自语,一脸的沧桑与无奈。针对张国金所反映的情况,记者与北高派出所取得了联系,据前亭村的包片民警林权介绍,郑亚坯的情况比较复杂,而且时间过去较久,下一步,我们将尽量帮她搜集相关证明材料,尽快帮她恢复户口。
据荔城公安分局户政科民警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于因婚嫁离开原户籍地多年,原户籍地户口被注销的人员,现居住地派出所应在调查核实后出具未落户证明,文件建议其回原户籍地恢复户口,待户口恢复后依申请按夫妻投靠类型受理户口迁入业务。现居住派出所可通过发函联系、电话沟通等多种形式与申请人原户籍地公安机关联系,请其协助调查,协调办理相关手续。而对于婚嫁多年,且原户籍地未申报户口的人员,现居住地派出所应在调查核实后出具未落户证明,建议其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办理补登户口手续,待办理户口后依申请按夫妻投靠类型受理户口迁入业务。
对于原户籍地丧失办理补登户口条件的,申请人可凭以下资料,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1)本人、被投靠人申请报告;(2)现居住地村(居)委会证明;(3)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以及丧失办理户口条件的证明;(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5)长期居住生活期间,曾办理能证明其身份的作证资料。
现居住地派出所经查询部级人口信息系统,确认申请人无户口,并请刑侦部门采集生物检才进行比对,确认非被拐卖或漂白身份人员后,认真调查核实,制作询问笔录(申请人、被投靠人各1份,知情人4份以上)并出具“调查报告”,报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予以办理落户手续。能提供《结婚证》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的,按亲属关系落户;未能提供《结婚证》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的,按非亲属关系先行落户,待补办《结婚证》或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后,再变更“与户主关系”。本报记者将对此事后续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时报记者 翁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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