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全面做好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省上级文件《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莆食药监食流【2016】48号)精神,镇海食药监所开展了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检查,突出抓好四个方面:一是要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实行进货查验和进销记录台账;二是监督和指导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市场开办者履行责任义务;三是要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四是要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至目前为止,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69人次,检查农场品集中交易市场24个次,检查食用农场品销售者102户次,有力地保障了辖区食用农场品的市场安全。 (黄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