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的保障体系,提高残疾人抵御意外风险能力,近日,仙游县残联、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仙游支公司联合下发通知为全县2.8万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提前投保了2020年《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实现该县所有持证的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区域全覆盖。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从2020年1月1日生效,为期一年。保费由县政府出资,无需残疾人个人负担,减少了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本身的开支。
在保险期间内,普通残疾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烧伤的,每人每年最高保障金额为10000元;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的意外门诊和意外住院医疗医药费用,每人每年最高保障金额为3000元;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津贴,实际住院天数在十天(含)以内的,给付住院津贴500元;实际住院天数在十天以上三十天(含)以内的,每人每天住院津贴50元。每人每年住院津贴天数最高以30天为限;因病死亡或正常死亡的,每人给付慰问补偿金1000元。
在保险期间内,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的残疾朋友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烧伤的,每人每年最高保障金额为12000元;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的意外门诊和意外住院医疗医药费用,每人每年最高保障金额为5000元。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津贴,实际住院天数在十天(含)以内的,给付住院津贴800元;实际住院天数在十天以上三十天(含)以内的,每人每天住院津贴50元。每人每年住院津贴天数最高以30天为限。因病死亡或正常死亡的,每人给付慰问补偿金1200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9年12月31日前系统持证残疾人保险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新增残疾人半年批增,保险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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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意外保险理赔分成两大类:
(一)参保对象对身故赔付理赔所需材料:应提供申请书、火化证或户口注销证明(派出所盖章);第一受益人(父母、配偶、子女)身份证(以拍照或者复印件形式)及第一受益人其中一人的银行卡、县级以上医院或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原因证明(意外死亡需提供,疾病及自然死亡无需)。
(二)意外医疗费赔付应提供材料:残疾人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县级以上医院出院记录、入院记录、费用清单、疾病诊断证明、发票(医院提供)、门诊病历、第三方报销凭证等相关证件,即可办理相应的理赔服务。(时报记者 吴芹芹 通讯员 林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