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在中国古典文学舞台上占有着翘楚的位置,这不仅仅体现在其百科全书似的全景社会描写,更是因为书中一些人物带有隐喻的姓名,让人叹服不已。
据红学家统计,《红楼梦》全书共描写了975个人物,其中有姓名的为732人。这些人物中,很多人名是有隐义的,所谓“一姓一名皆具精意”是也。通过对一些人名的“破译”,不难看出作者曹雪芹的匠心独运,苦心孤诣:有的名字暗示了人物的命运,有的名字是对情节发展的某种隐喻,有的名字概括了人物性格的某些特点,有的名字是对人物行事为人的绝妙讽刺等等。同时,也凸显出了作者成书过程中的一番艰辛,“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红楼梦》一书中,第一个登场的人物是个小姑娘,名叫“英莲”,即甄士隐的女儿。“英莲”实际上是“应怜”的谐音:“英莲”一生命运多舛,3岁时被人拐卖,整天挨饿遭打,吃尽了苦头,刚刚成年又被卖给薛蟠做小妾,后来因难产而死。英莲的一生,坎坷连踵,确实值得可怜,诚如书中所写:“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
冯渊是一个小乡宦之子,“父母俱亡,又无兄弟,守着些薄产度日。”后来因争妾,无端被呆霸王薛蟠给打死了,“那薛公子便喝令下人动手,将冯公子打个稀烂,抬回去三日竟死了。”不仅混了个人财两失,还丢掉了性命。冯渊其实是“逢冤”的谐音——遇到薛蟠这个浑不讲理的主儿,不“逢冤”才怪呢!
贾雨村曾经出家于葫芦庙。书中第四回中有“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一节,“葫芦”在清代有稀里糊涂、讲不清说不明的意思。将贾雨村称为“葫芦僧”,既点明了他的出家历史,又讽刺了他的断案风格:稀里糊涂,乱判一气!——他不但不救人于水火之中,相反倒当堂释放了强卖英连的薛蟠。最让人不齿的是,他居然对有恩于他的昔日葫芦庙小沙弥判了个“充军发配”!这“葫芦僧”确实“葫芦”到一定程度了。
贾雨村的夫人名叫“娇杏”,它实际上是“侥幸”的谐音。娇杏原本是甄士隐府中的一个普通丫鬟,贾雨村官运复振后,丫鬟娇杏便摇身一变当上了官太太,从端茶倒水一下子过渡到锦衣美食,这的的确确是一种“侥幸”。
迎春的丈夫孙绍祖是一个好色、好赌、酗酒、无所不为的不轨之徒。“孙”字的繁体字拆开便是“子系”二字,当时社会上有“子系中山狼”一语,“孙绍祖”这个名字恰好扣了这句俗语,表达了作者对此人的极端厌恶。
贾府有几位清客,作者曹雪芹在为他们起名字时,估计费了许多心思——这几个人物名字不仅概括出了清客们不务正业的生活内容,也表达出了作者对他们的憎恨和鄙视。清客詹光、单聘人、卜固修,这三人名字背后的喻意分别为“沾光”、“善骗人”、“不顾羞”!——名字与他们的人品和处世“风格”高度吻合!无独有偶,贾家粮房书办名叫“詹会”,此人见便宜就沾,是名副其实的“沾惠”; 贾政是个满嘴“仁义道德”的伪君子,所以隐喻“假正(经)”;贾链是个不知廉耻的荒淫之徒,所以才叫“假廉”;贾芸的舅舅名叫“卜世仁”,谁看到这个名字都会心领神会且哑然而笑——“卜世仁”分明就是“不是人”嘛! (刘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