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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恩怨被颠倒的明代杰出改革家
【发布日期:2010-12-21】 【来源:本站】 【阅读:次】

二、“立限考事”反腐惩弊
张居正主政后,一直千方百计要改变朝中空议盛行、弄虚作假、人浮于事、政令不通的弊端。早在隆庆六年十二月,他就奏请纂修世宗、穆宗两朝实录,却历时6年还未完成。他看出症结就在于无“专任而责成之故”。他觉得“事必专任,乃可以图成;工必立程,而后能责效”。于是,他责成申时行、王锡爵主修《世宗实录》,张溶主修《穆宗实录》,各负其责,需订好计划,把进度、完成期限、责任、查法、考核等都明文规定。结果,两部实录均如期交卷。实例让张居正看到“立限考成”是行之有效的,同理也可用为治国之策。于是,他首先从整修吏治开始,立即奏请施行考成法,万历元年十一月获帝准,得以实施。
其考成法,即对各级官员所办每一件事都规定期限,进行考成。以考勤考绩,作为升迁、黜陟依据。明朝廷本来也有对京官每六年考察一次的“京察”制,有对地方官每三年考察一次的“大计”制,但形同虚设、华而不实。张居正的考成法考察标准是“惟以安静宜民者为最,其沿袭旧套虚心矫饰者,虽浮誉素隆,亦列下考”。主项有二:一是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属官员应办的公事要点和完成期限,分别登记在三本帐上,一册留部、院存,一册交六科,一册呈内阁;二是六部和都察院按帐本所记,对所属官吏承办的每件事,逐月检查,办好一件,勾销一件,如没完成,需实申报,否则按违罪处;六科亦据帐本记,稽查六部执行情况,每半年上报一次,并对违限事行议惩;内阁亦据账本记,对六科的稽查工作进行抽查。这样层层相扣,相互制约,最后归内阁一统。内阁实际就如中央集权,成最高权力机关。
张居正通过这考成法,进行立限考事,以事责人,大刀阔斧整顿吏治,对朝政腐败起明显抑制作用。每逢考核地方官吏的“大计”之年,他便把一些秉公办事、诚心为民、政绩卓著的官员列为上考,大胆提拔,委以重任;把那些专靠耍嘴皮、拉关系、骗信任的官员列为下考,不准提拔,严肃法纪,该惩则惩;把那些闲散官员,则行裁减。在他执政期间,被裁的冗员约达官吏总数的百分三十。这精简措施,提高了官府办事效率,对一些贪官污吏也有了震悚,起了反腐倡廉之效。张居正自己对贿赂等恶习也很反感。有一次,守将李成梁以金相赠,他正色说,李总兵百战立功,我受金,是得罪高皇帝了,拒不接受。这在官员中也起了上行下效的好影响。
在选才上,张居正反对论资排辈,以政绩为准,他认为用人要“论其才,考其素”,就是要求德才兼备,全面衡量,并据各自特长和短处,用其所长,避其所短,让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他所选用的许多贤才,在其实施改革中起了功不可没的得力作用。神宗帝曾为此褒扬张居正“先生公忠为国,所用的人没有不当的”。 (未完待续)(林闻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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