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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做”和“当作”
【发布日期:2016-01-27】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杨涛

教学生做练习时,遇见了用多音字“当”组词,我叫了两个同学上黑板把他们组的词语写出来,结果学生写了“应当”、“当做”、“当作”、“上当”等。“当”字读第一声时组“应当”,读第四声时组“上当”,这两个肯定是正确的,可问题就在于这两个同学还分别写出了“当做”、“当作”,到底他们的写法对不对呢?一时之间我也迷糊了,自己写文章的时候用过“当作”也用过“当做”,到底是我的用法不准确还是这两个词可以通用?为了有一个明确的答案,我不得不请教了“度娘”。
首先,我了解了“当”字在不同读音下的释义。发现“当”是个很好用的字,既可以做名词也可以做动词,还可以做代词、连词、象声词,且在不同的词语里有不同的意思。“度娘”也十分明确地告诉我无论是“当做”还是“当作”,“当”都读第四声dagrave;ng。但是当我想知道“当做”和“当作”是否都正确、到底有没有区别的时候,“度娘”又含糊起来了,一会儿“当做”,一会儿“当作”,一时说这两字可以通用,一时又说不可以,为了得到更权威的说法,我只得继续查找资料。
幸好有人提供了吕叔湘先生主编的《现代汉语八百词》,其间对“做”和“作”进行了规范:具体东西的制造一般写成“做”,如“做桌子、做衣服、做文章”;抽象一点的、书面语色彩重一点的词语,特别是成语里,一般都写成“作”,如“作罢、作废、作对、作怪、作乱、作价、作曲、作文、作战、装模作样、认贼作父”。不过,吕叔湘先生也认为,区别的标准不是绝对的,遇到没有把握的词,他宁可写“作”不写“做”。
所以,我以为“当做”和“当作”在文章中还是应该有所区别,如果侧重于具体对象或产生实物的活动,动作性较强时,我们就用“当做”,如:就拿自己的草帽当做扇子,不停地扇着。(选自叶圣陶的 《文心》)而用于抽象对象或不产生实物的活动,动作性较弱时就用“当作”,如:村民特别是妇女们即使进一次十里路外的县城,也当作一件大事。(选自巴金的《访问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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